激光安全性声明
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设备与放射性物质健康中心
(CDRH) 对 1976 年 8 月 1 日后生产的激光
产品实行管制。凡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激光产品必须符合该规章的有关规定。按照美国卫生部
(DHHS) 根据 1968 年制订的《控制辐射以保障健康与安全法》所制订的“辐射性能标准”,
本打印机被定为“
1 级”激光产品。
打印机内部产生的辐射已完全被保护内罩和外部机壳封闭,所以在用户正常操作的任一阶段,
激光光束不会逸出机外。
警告!
如果超出本用户指南的指导使用控件、进行调整或执行某些过程,都可能导致受到有害辐射。
加拿大